河南商丘:1.8万的塑身衣“不塑身”!虚假告白 还是艺术夸张?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查看395 | 回复0 | 2022-11-24 18: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打针、不吃药、不忌口

不节食、不运动、不反弹

完全抵抗  地心引力

3分钟塑造S曲线”

这款“高科技塑身衣”因名实不符

引发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重塑曲线怎成“增肥变形”


张某从微信朋友圈

看到美容店某款塑身衣宣传

“‘六不’+3分钟塑造S曲线”

功能  效果显著

不吝 花1.8万元买了一件



张某满心欢喜穿戴半年

期待“美丽”未能涌现

体重却从130斤增至150斤

遂找美容店“理论”

“告白 宣传可以艺术加工”


美容店称

在微信朋友圈宣布 塑身衣告白

系正常告白 行为

况且告白 作为一门艺术

允许有一定的创意加工

和适当的夸张



更况且 张某作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有相当的知识和认知能力

应当知道塑身衣告白

系科幻形式的创意

并非虚假宣传



张某无奈以虚假宣传

涉嫌欺诈诉至法院

请求返还塑身衣款

并赔偿三倍损失

“三倍赔偿”依法袭击 欺诈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张某付款从美容店购买  塑身衣

双方已成立买卖合同关系



美容店在微信朋友圈推介塑身衣

且未能提供正当 有效的证据

证明其能够达到  宣传功能

系虚假宣传

侵犯了张某作为消费者的

知情权和选择权

使其陷入毛病 认识

组成 欺诈



依照《民法典》和

《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

或者办事 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依照 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

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

或者接受办事 的费用的三倍”等划定

判决美容店返还张某塑身衣款1.8万元

并赔偿三倍损失5.4万元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加年夜 制裁提倡 诚信经营


面对医美纠纷赓续 的现实问题

依法袭击 医美欺诈势在必行



法院依法将消费型医美纠纷

纳入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范围  

适用“退一赔三”处罚  性赔偿划定

加年夜 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

既遏制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

又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家当  权益

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平安 医美

健康医美、满意医美的美好需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面对形形色色的医美告白

消费者应擦亮眼睛

审慎消费

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豫法阳光微信"大众号
编辑  :任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4

主题

31

回帖

11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