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穿戴 “营销马甲”的月饼暗度陈仓

[复制链接]
查看322 | 回复0 | 2022-9-5 16: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秋节前夕,监管部分 以单价跨越 500元的盒装月饼为重点,掀起对“天价月饼”的集中治理热潮,营造出浓厚的治理气氛 ,向市场传递出清晰的治理信号,产生  了明显的制约、规范效应。

上有明确严格的监管政策,下有变通规避的营销对策,一些商家对混搭销售、包装加“料”销售、高价销售等“高年夜 上”的营销套路“痴心不改”,但又忌惮重点监管的锋芒,于是耍起了曲线营销、擦边营销的小聪慧 。有的商家玩文字游戏,混淆月饼与其他食品的概念,把月饼包装成“冰淇淋”“中秋糕点”;有的化整为零,把昂贵的中秋礼盒套装拆分销售,让消费者分别  购买  后再自行组合;有的“堤内损失堤外补”,把月饼下调的价格加到运费上,致使运费达到  了令人咋舌的数百元……

这些营销操作花样百出,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其实质 依然属于变相混搭销售、高价销售,依然违背了重点监管的要求。商家对“天价月饼”的曲线营销伎俩是对监管的试探和挑战,也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在一定水平 上消解了监管的成效,扰乱了市场秩序。

遏制“天价月饼”相符 否决 铺张浪费、奢靡之风的社会需求;遏制“天价月饼”容不得商家“阳奉阴违”,打逃避监管的“擦边球”。要实现监管公平  ,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就必须  确保监管的全面性、深入性、精准性,就不克不及 让穿戴 各类 “营销马甲”的中秋月饼暗度陈仓,钻了监管空子。

商家的变通对策高一尺,监管规矩 就应该高一丈。监管部分 针对一些商家的营销新“玩法”,有需要 给“天价月饼”监管令打一个“补丁”,依托相关国度 标准  、行业标准  或商业通例 进一步明确月饼的概念、月饼与其他类似食品的区别以及重点监管的范围  ,拉出月饼营销的负面清单,给企业划清自律的底线,给执法者提供甄别、定性、干涉 的依据,给消费者提供监督的指南。

遏制“天价月饼”以及穿戴 各类 “营销马甲”的“天价月饼”,终究要靠司法 手段,监管部分 应当把穿戴 “营销马甲”的“天价月饼”纳入治理射程。针对“天价月饼”的营销障眼法,监管治理的司法 手段应当升级提效,给出破解之法。

市场监管总局于8月15日宣布 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度 标准  第1号修改单划定 :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跨越 三层,减少包装盒中不需要 的空隙,避免“盒年夜 饼小”;降低包装成本,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包装成本占比坚持 20%不变,同时包装资料 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资料 ;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该 与其他产品  混装。

监管部分 应用足用好新国标提供的新武器,依法依标拆穿“天价月饼”混装营销、包装加“料”式营销套路。另外,监管部分 还应加强司法 研究和司法 解释适用工作,既尊重和保障企业对月饼的自主订价 权,又依法找准对变相销售“天价月饼”的定性处理 依据,把对“天价月饼”的重点监管导入司法 轨道,升级为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如此,企业销售披着“营销马甲”的“天价月饼”的歪路就被堵住了。

来源:人民健康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7

主题

36

回帖

13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