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度 语委关于评选表扬 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小我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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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度 语委关于评选表扬 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小我 的通知

教语用函〔2022〕2号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下属 各高等  学校,各直属单位  :

党的十八年夜 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度 事业成长 全局,年夜 力推广普及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战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 ,心怀“国之年夜 者”,知重负重、开拓立异 、攻坚克难、担当  奉献,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历史性进展和标记 性造诣  。截至2020年,全国范围  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  80.72%,创造  了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国度 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胜利 典范  ,为实现第一个百年斗争 目标、办事 铸牢中华民族配合 体意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增强国度 文化软实力奠定  了坚实基础。

为激励先进、选树典范 、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学习使用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气氛 ,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度 语委决定开展“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扬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1. 各级语委成员单位  (委员单位  )相关处(科、股)室及其工作人员;

2.省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部分 )、省级及以下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3. 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相关处室(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教师;

4. 乡(镇)政府、街道做事 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推普志愿者;

5. 有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等及其工作人员。

党的十八年夜 以来为推广普及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作出特别突出进献 的已退休人员可以参评。

其中,第1类由国度 语委委员单位  推荐;第2、4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推荐;第3、5类按隶属关系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负责推荐处所 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省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含总部设在本地 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教师,国度 语委委员单位  负责推荐下属 高校、直属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教师。

(二)评选条件

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先进小我 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表扬 名额

表扬 设“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小我 ”两类奖项。表扬 名额为先进集体180个、先进小我 300名。

此次表扬 实行等额评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名额依据普通话普及率和提升幅度,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器械 部协作等重年夜 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事业范围 和体量等因素分派 。国度 语委委员单位  (含教育部)中,教育部系统5个先进集体,其他语委委员单位  每系统1个先进集体;教育部系统5个先进小我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每系统2个先进小我 ,其他语委委员单位  每系统1个先进小我 。

除分派 的名额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再推荐1—2个集体和小我 作为备选。

三、推荐评审法度模范   

推荐评审工作实行初审、复审两轮评审,采取  基层公示、省(部)级公示和全国范围  公示三级公示制度。

(一)基层推荐和基层公示

1. 基层推荐。依照 评选条件,先进小我 由所在单位  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先进集体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分 或行政主管部分 择优推荐。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  、所在地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分 或行政主管部分 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2. 征求意见。拟推荐对象需征求公安部分 意见,其中拟推荐人选需依照 干部治理 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分 意见;拟推荐对象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治理 等有关主管部分 意见。

3. 基层公示。拟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  公示,拟推荐集体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分 或行政主管部分 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 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实绩。公示无异议后,按法度模范   、按推荐渠道逐级申报。

(二)初审和省(部)级公示

1. 初审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委员单位  就推荐法度模范   的规范性、推荐资料 的真实性、拟推荐集体的工作实绩以及拟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申报 ,报送表扬 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推荐工作申报 内容包含 :本地  区(系统行业)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进程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情况、基层公示情况等。

2. 初审和反馈。表扬 领导小组对推荐资料 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并反馈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委员单位  。

3. 省(部)级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委员单位  在本地  区(系统行业)范围  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 推荐单位  名单、推荐人选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向表扬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工作申报 等资料 。正式推荐工作申报 内容包含 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对象、省(部)级公示情况等。

(三)复审和全国范围  公示

表扬 领导小组对推荐集体、推荐人选进行复审,提出拟表扬 对象名单,并在全国范围  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扬 对象。

四、表扬 形式

教育部、国度 语委宣布 表扬 决定,对评选出的集体、小我 分别  授予“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小我 ”称号,揭橥  奖牌和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教育部成立由有关部分 组成的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扬 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扬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度 语委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治理 司)。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要高度重视,可成立相应的临时性推荐评选工作机构,负责推荐和评选工作。要从提高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办事 铸牢中华民族配合 体意识的高度认识表扬 的重要意义,将此次表扬 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激发语言文字工作战线活力,营造积极发奋 、干事创业气氛 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各项工作。通过评选表扬 ,认真总结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经验,积极推进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成长 。

(二)严把条件、公平  公平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  ,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要具有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范 经验,推荐的先进小我 要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范 性、代表性。凡政治上不及格 、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有问题、产生 过重年夜 工作事故或舆情事件的,一律不予推荐。

(三)重心向下、面向基层。要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紧紧围绕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中作出进献 的集体和小我 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向《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年夜 以来推普成效显著的地区  倾斜,向在推普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进献 的单位  和小我 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  、边远地区  和民族地区  倾斜,向基层学校和单位  倾斜。先进集体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  、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先进小我 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推荐的先进小我 人选中,县处级干部不克不及 跨越 1名。

(四)统筹兼顾、结构合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应依照 下达的推荐名额开展工作,名额不得突破。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小我 要统筹考虑本地  区(系统行业)各有关单位  和工作人员的均衡性,统筹兼顾年夜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等。其中,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推荐对象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型单位  和小我 ,必须  推荐评选范围  中的第2、3类单位  和小我 ,且推荐的学校不得为同一类型。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要严格依照 划定 法度模范   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通顺 监督举报渠道,利益相关人员要主动回避,包管 评选推荐的民主性、公平 性、透明度。对未严格依照 评选条件和划定 法度模范   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失职 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 有关划定 予以处理  。

(六)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和风险评估、应急处理 。要依据 本地  区(系统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推广普及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意义作用和先进典范 的连续 深入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使用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办事 铸牢中华民族配合 体意识的良好风气  ,为推广普及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气氛 。

六、申报资料 要求

为包管 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分 、国度 语委各委员单位  依照 工作时间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包含 :

(一)初审推荐资料

1. 初审推荐工作申报 (800字以内)

2. 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3. 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

4. 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小我 申报表(附件4)

5.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

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送上述资料 。其中,初审推荐工作申报 、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3种资料 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表扬 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治理 司)。同时,请登录“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小我 申报系统”填写上述资料 ,网址:http://dsss.ccnu.edu.cn/declare/,技术支持:027-67867024。

(二)复审推荐资料

1. 复审推荐工作申报 (800字以内)

2. 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上述两种资料 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表扬 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治理 司)。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同时,请登录“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小我 申报系统”填写上述资料 。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及德律风 :汤明润,010-66097445

纪良国,010-66097153

传 真:010-66096681

监督举报邮箱:zonghc@moe.edu.cn

邮 编:10081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年夜 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治理 司

附件:

1.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小我 评选条件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申报表

4.国度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小我 申报表

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教 育 部 国度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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