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名表1元被“秒杀”后卖家拒绝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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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09 | 回复0 | 2022-6-30 07: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许 颖)网购年夜 促活动优惠的价格总是令人心动,然而拍下心仪的产品  后,卖家却迟迟不发货怎么办?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元。

2019年9月8日,原告金某在被告某奢商号 花费1元“秒杀”到二手名牌表一枚。抢购胜利 后,被告迟迟不发货,金某多次催促遭到被告拒绝,并被要求申请退款。双方沟通无果,原告遂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3000元。

被告辩称案涉手表并非秒杀产品  ,实为竞拍产品  ,出价高者购买  胜利 。原告之所以下单胜利 ,系后台操作欠妥 所致,且案涉表已实际出卖给其他顾客,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可申请退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挂出可以实际下单的具有产品  名称、型号、标价的产品  链接的行为即发出要约,消费者只要下单胜利 ,即作出许诺 杀青 交易,故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支付对应价款,被告理应按期发货。现涉案手表唯一且已另卖他人,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但被告的行为已组成 违约,理应向原告进行赔偿。法官通过组织双方调剂 ,耐心释明司法 关于信息网络购物的划定 ,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最终双方杀青 调剂 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元。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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