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推广打赌 网站,组成 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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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08 | 回复0 | 2020-3-28 01: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设赌场罪?”

“可是,打赌  网站不是我建的~”

“我只是一个中介商,从中间赚点差价罢了 ……”

“我是打工的,老板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千万不要以为

没有建立打赌  网站,

没有为打赌  网站担负 署理 ,

只是协助 发发告白 、

提供技术支持收点办事 费,

"开设赌场罪"就跟自己没啥关系。

2019年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起诉多起开设赌场案件。其中,多名被告人虽不是打赌  网站的经营者或署理 ,但明知是打赌  网站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投放告白 等办事 ,依然组成 开设赌场罪!

接下来,跟小厦一起去看一下这些真实案件吧。

案例一

黄某某和李某某合股 开了一家网络公司,主要业务是做房地产营销、网络建设,因业务量少,公司处于倒闭边沿 。

偶然间,李某某听说推广打赌  网站操作简单、利润可不雅 ,对方还先给钱。他把这想法跟黄某某一说,没想到二人一拍即合,随即开始推广打赌  网站。

两人还做了分工:李某某负责建设正规网站,将该网站的链接跳转到打赌  网站上;黄某某负责在上述正规网站上发文,以提高网站的搜索度和浏览度。

至案发,两人已收到打赌  网站方给的办事 费人民币16万元。

案例二

卢某某是一位职业女性,经营一家公司,从事互联网推广业务,主要是转租友情链接及二级目录,从中赚取差价。

当有客户询问能否推广打赌  网站时,卢某某接纳了这个业务。卢某某称,在她看来,推广打赌  网站跟推广其他正规网站,在操作上没有区别,她是网站推广的中介商,无论推广什么内容,横竖 都是赚取差价。

至案发,卢某某收取办事 费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从中赚取差价数万元。

案例三

20多岁的肖某某,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上班。这家网络公司承接“WZ”、“QP”、手机定位等推广业务,从中收取办事 费,肖某某依据 推广业绩按一定比例抽成。

“WZ”“CP”业务是指在搜索引擎网站上宣布 、推广含有打赌  网站经营者微信号的软文或者打赌  网站链接,行业内都知道就是推广打赌  网站。

肖某某在供述时称,老板告诉  她"这块是灰色地带,不正规也不违法",同行很多人在做,以为不会出事。

至案发,肖某某推广打赌  网站业务收取办事 费人民币18万余元,为公司实赚人民币1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解决 网络打赌  犯法 案件适用司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划定 ,明知是打赌  网站,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办事 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告白 、成长 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办事 ,收取办事 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配合 犯法 。上述案件中,黄某某等人虽然没有直接建立打赌  网站或者为打赌  网站担负 署理 ,但为打赌  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等办事 并收取办事 费,同样组成 开设赌场罪。

检察官提醒

开设赌场不仅害人害己,还严重影响社会风气  ,为打赌  网站作推广,无异于为虎作伥,都应当依法予以严厉袭击 。

在此,检察官提醒网站等广年夜 企业经营者,应该知法懂法,正当 经营,不要因为贪图利益而成为犯法 行为的“爪牙 ”甚至共犯。企业员工也应提高司法 意识,对违法犯法 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并坚决抵制。要知道,员工在老板授意下实施犯法 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 厦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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