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向本地 法院移送一起诈骗案,犯法 嫌疑人夏某、应某、曾某三人,以做微商为由,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他人钱财。
经查,夏某、应某、曾某为年夜 学同学。去年3月份,3人相约租住在南昌市一处民房里,实施诈骗。
首先,夏某等人会使用微信饰演 一个女性角色,之后又用这个微信号(所谓的“年夜 号”)在网上的一些微商微信交流群里添加其他微商为石友 ,发送给对方一些有关“虫草”的宣传图片,并告诉 对方这个产品 很好,希望对方可以协助 宣传一下。如果对方同意了,并在自己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夏某等人就会实施计划的第二步。
夏某等人使用提前申请好的其他微信号伪装成想要购买 “虫草”产品 的购买 者去添加受害人,要求购买 年夜 量产品 。当受害者再次联系夏某等人时,夏某则告诉 受害人的署理 品级 不足无法卖出这一数量产品 ,只有交钱提升署理 品级 能力 够拿到更多产品 ,赚取更多的钱。并以此类推诱使被害人赓续 交钱提升署理 品级 。
据犯法 嫌疑人交代,诈骗对象多为“宝妈”。为了不让受害人产生 怀疑,他们会伪造快递单号发给受害人取得其信任。此外,夏某等人还向受害人许诺 如果不想做署理 了还可以提出退款,然则 如果受害人提出退款,则会以署理 时间跨越 半个月要等半年之后才可以退款为由推脱,同时受害人要交一定命 额的包管 金能力 解决 退款。之后夏某便以各类 理由推脱搪塞,既不退款也不清偿 包管 金,以此达到 骗取年夜 量钱财的目的。用这种办法 ,夏某等人先后骗取3名受害人12万余元。
(文章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