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无证倒卖口罩?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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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23 | 回复0 | 2020-3-24 06: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解放西路有人涉嫌违法销售口罩。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询拜访 核实。


现场查获的口罩

查询拜访 进程 中,执法人员发明 ,微商王某正通过物流接收和向微信客户寄送口罩。经初步核实,王某并未解决 营业执照,且所销售的口罩无正规包装,南明区市场监督治理 局对其行为予以立案查询拜访 。

经查,王某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法 购进和销售口罩,因群众及时举报,该批口罩仅有少量售出,王某从事经营行为未到市场监管部分 解决 营业执照,其所售口罩无法提供检验申报 或检验申报 复印件等产品  资料。


现场查获的口罩

王某未解决 营业执照从事口罩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二条的划定 ;产品  不克不及 提供检验申报 或者检验申报 复印件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  平安 监督治理 的特别划定 》第五条第一款的划定 。依据 有关司法 律例 ,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决定,没收涉案口罩7350个,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6000元。

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年夜 经营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销售,从事经营行为必须  解决 相应证照,进货时也必须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检验 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  及格 证明和产品  标识,并建立产品  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  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法 、进货时间等内容。同时,要求供货商依照 产品  生产批次提供正当 有效的检验申报 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印 的检验申报 复印件。

广年夜 市民如遇到来源不明和标识不清的口罩经营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文图:王娟 曾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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