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只送不卖”,为电信诈骗做“地推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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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43 | 回复0 | 2023-12-15 18: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题目 :礼品“只送不卖”,为电信诈骗做“地推引流”(主题)

两被告因犯赞助 信息网络犯法 活动罪获刑8个月(副题)

上海法治报讯(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徐杰瑛)街头摊位摆满各类 精美商品,却“只送不卖”——只要拿出手机扫码,即可获得“礼品”。小心 ,这实则在为电信网络诈骗做“地推引流”。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孙某因犯赞助 信息网络犯法 活动罪被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  金4000元。

“我们在给影院做推广,只要扫一下二维码,再拉30个石友 进群就可随意挑选一份礼品。”今年4月,王先生在街上碰到一对摆摊的男女声称扫码拉微信石友 入群即可免费赠送礼品。拿出手机扫一扫就能拿到实用精美的礼品?遇到如此“功德 ”,王先生扫了码并将石友 小周等人拉入群内。

被王先生拉进群后,看到有人在推荐一款做任务可返利的APP,群内有人还晒出收益,为赚外快,小周也下载APP开始做起任务。试水投入几百块后,发明 切实其实 能拿到投资回报,也能胜利 提现,小周对于“做任务赚钱”更是深信不疑。

就在小周投入十几万元完成任务准备提现时却被告诉 无法提现,“客服”也不回应,他这才意识到受愚 ,促 报警求助。民警在解决 该案时发明 ,李某、孙某有为诈骗团伙提供“地推引流”办事 的嫌疑,故于今年5月将两人抓获。

据悉,今年2月,李某和女友孙某被高额收益吸引,开始做起“地推引流”。为增加推广胜利 率,两人特意购买  了年夜 批小礼品,并用“给影院做推广”“做公益项目”等理由包装推广行为。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自己获得了利益 ,殊不知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精准筛选出的目标“受害人”。

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孙某二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法 ,仍以地推引流拉群的方法 提供赞助 ,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应当以赞助 信息网络犯法 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取  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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