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金手镯却收到弹珠是欺诈还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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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4 | 回复0 | 2021-6-16 0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深圳从事珠宝生意的金先生从“拼多多”平台购买  了两个金手镯,但当收到快递拆开却发明 ,里面竟然只装了一颗玻璃弹珠。金先生遂表示  卖家对其进行了欺诈行为,并向媒体记者进行了求助。记者查询拜访 发明 ,该卖家曾在该金手镯的订单下留言称金先生为同行恶意订单,请求平台封闭 交易,但平台处理  无果,所以以派发弹珠替代金手镯的方法 拒绝交易。但金先生表示  ,不管是否为同行,卖家都不该 该将金手镯改换  为弹珠发给他。随后记者打德律风 询问卖家,对方却表示  不满意退货退款就是了,并不予多做回复。目前相关商号 的商品已经下架,“拼多多”平台已介入双方调剂 。











针对此类案件,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剖析 :
一、卖家的行为是否组成 违约?
1.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划定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四百九十一条划定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宣布 的商品或者办事 信息相符 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办事 并提交订单胜利 时合同成立,然则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金先生和“拼多多”平台购买  金手镯的买卖合同自金先生提交订单胜利 时,该买卖合同即已成立。
2.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划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相符 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解救 办法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该案例中,卖方将金手镯改换  成玻璃弹珠发货,组成 履行合同义务不相符 约定,所以无论买方是否属于同行,只要合同成立,卖方就应该正常发货,所以卖方的行为组成 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卖家的行为是否组成 欺诈或是刑法中的诈骗?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划定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革 、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进程 中,有意 告诉 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有意 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失足 误的表示  的行为。这就要求欺诈人需有让对方做失足 误意思表示  的主不雅 有意 心态。但在本案傍边 ,卖方只是纯真 不想让交易完成,所以以派发弹珠取代 金手镯的行为来让卖家退款阻止交易,所以没有让对方做失足 误意思表示  的心态,不组成 民事欺诈。既然不组成 民事欺诈的话,那么也就上升不到刑事的“诈骗罪”的环节了。
所以卖方以派发弹珠取代 金手镯的行为不组成 民事欺诈,但组成 合同违约。无论买家是否为同行恶意竞争,卖方都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如“拼多多”平台为二者调剂 不成,金先生可向法院起诉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也希望各商家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创造  良好的竞争环境。
(作者:王哲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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