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购遇到“霸王条款”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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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45 | 回复0 | 2020-10-23 18: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网购逐渐成为年夜 家日常购物习惯, 然则 在收到货物后,退货退款不顺利,怎么办呢?

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辆儿童自行车,后因小我 原因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拒绝了该申请,理由是“ 要求买家支付50 元折旧打包费”,并出示了商家自行划定 的“ 退换货须知”。这名法官遂对该商家的要求予以拒绝,并指出其“ 退换货须知”属于格局 条款,与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相关划定 相违背,即俗称的“ 霸王条款”,该条约定属于无效条款。后这名法官要求购物平台介入协调,履行购物平台应尽到的治理 义务。经过法官对商家的释法明理及购物平台的介入,最终商家对这名法官所购买  的商品予以全额退款。

说法

在网络购物时,可能会遇到销售者提出的各类 限制购物者正当 权益的要求,即俗称的“ 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第二十五条划定 ,经营者采取 网络、电视、德律风 、邮购等方法 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依据 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  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依照 约定。第二十六条划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局 条款、通知、声明、店堂通告 等方法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合理的划定 ,不得利用格局 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局 条款、通知、声明、店堂通告 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当消费者在网购时遇到“ 霸王条款”时,应当明确注解 该条款内容无效,消费者依法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第四十四条划定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办事 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正当 权益,未采取  需要 办法 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办事 者承担连带责任。依照上述划定 ,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购物平台介入,履行其治理 义务,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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